近年来,网红经济火爆,许多人加入网络主播大军,与之伴生的MCN机构(网红经纪公司)数量也在激增MCN。快速发展,难免会衍生“成长的烦恼”,近日,有媒体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MCN机构签约乱象,需要密切关注、加强引导。
MCN机构,是一种新的网红经济运作模式MCN。它一般与网络主播签约,负责IP孵化、流量变现等。相关数据显示,MCN机构在2015年仅为160家,2020年已超过2.8万家;市场规模在2015年有8亿元左右,到2020年增长为245亿元。众多的机构、庞大的规模,背后是红火的直播业态、网红经济。可以说,MCN机构的发展与运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网红经济的质量与潜力。
立足现实,一些发展问题值得警惕MCN。比如,对一些签约主播来说,工作强度高,机构原先承诺的资源投入无法到位,想走又面临高价违约金;一些不良经纪公司,故意压榨签约者,以收取高额违约金作为公司的生财之道;甚至,一些小型MCN机构打着“培训网红”的旗号圈钱。因此,网络主播与经纪机构之间的合同纠纷逐年增多,成为行业野蛮生长的注脚。一些案例表明,MCN机构如果不尊重从业者权益,于个人成长无益,于机构发展不利,于行业繁荣也是在反向用力。
权利与义务对等,是合同契约得以履行的关键MCN。网络主播在前台负责内容生产、制作,经纪机构公司在幕后运营、推广,二者应是合作共赢关系。一些网络主播与MCN机构之所以出现合同纠纷,本质上是权利与义务不平等、收益分配不均衡。健康的合作关系、良性的发展方向,应该建立在合法、公平基础之上。不论哪一方,都要保持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均衡和利益的动态平衡。倘若一方对另一方形成压倒性优势乃至压榨性强势,最终只能是双输。
由此而言,无论发展多快,包括MCN机构在内的网红经济,需要始终行进在规范化、专业化轨道上MCN。今年9月,文旅部发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正式将直播活动的各主体均纳入管理范围,明确了各方的责任与目标,迈出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一步。从当前看,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要压实经纪机构在网络表演内容管理上的责任,也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对机构的规范,加强机构孵化能力建设,推动网络表演行业健康发展。
网红经济是新业态,MCN机构是新产物,其上下游链条都亟待在发展中完善MCN。这意味着,不仅要把蛋糕做大,也要把蛋糕做好、分好,让参与其中的主体都有所获、有所得。从公司机构到平台行业,从文化氛围到业态环境,继续强化行业自身建设、法律环境建设,不断强化机构的专业属性,才能逐渐发展成熟、回归理性,为经济发展持续注入更多新活力。(来源: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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