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流量为王的时代,很多素人凭借短视频平台一下子成为坐拥千万粉丝的网红,流量堪比娱乐圈一线明星,甚至很多明星宣传都要借助这些网红痞幼。
而“痞幼”绝对是其中一个快速走红的短视频网红痞幼。痞幼凭借姣好清纯的面容,玲珑的身材,着装清凉,身上有大片文身,与她本身的长相形成很大反差,从而广受网友的追捧,也得到了“重机车女神”的称号。
据她自己的介绍,她是富二代出身,家里面拥有不少豪宅,20岁便能够驾驭多种重型机车痞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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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幼还善于与其他网红梦幻联动,互相加持流量,逐渐成为头部网红痞幼。
但令痞幼没想到的是,自己走红没多久后,一段不雅视频在网上疯传,令其陷入了舆论风波痞幼。一度让自己的网红事业岌岌可危。
痞幼迅速澄清,称视频中的女主角不是她本人,视频是别人恶意捏造,她甚至因此患上了抑郁症痞幼。即便如此,很多人不但不相信痞幼的澄清还全网求“视频”。
痞幼视频真假我们无从判断,但痞幼最终并没有受此次事件影响,反而粉丝越来越多痞幼。我写这篇文章时候粉丝已到2521万。
娱乐圈给人的印象始终是“贵圈真乱”,但是这样肆意传播不雅视频,其实已经触犯多条法律痞幼。我们一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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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仪安说法】
刑事方面:不管视频主角是不是痞幼,传播者都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痞幼。该罪名不需要以牟利为目的,只要传播数量达到规定次数就可能涉嫌犯罪。很多网友出于刺激、猎奇目的肆意传播不雅视频,以为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自认为法不责众,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甚至犯罪。
民事方面:
我们先看《民法典》的规定痞幼,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痞幼。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痞幼。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痞幼。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痞幼。
如果相关视频确实为痞幼,那么痞幼也享有隐私权痞幼。传播的行为自然也侵犯了痞幼的隐私权,当然这种情况下,痞幼很可能为了名声也不会起诉传播的网友。
如果相关视频确实不是痞幼,那么可能侵犯她的名誉权、肖像权等痞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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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流量也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给网红带来名与利,但是也有烦恼的一面痞幼。不得不把自己的私生活对网民开放。网民也应该清晰地知道,娱乐也是有最基本的底线,那就是法律。如果越过法律这道底线,一切后果可能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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