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如此刁难为哪般?

  我女儿快手,在校学生,未成年,在校及疫情宅家期间,通过快手平台(快手ID号151xxxxxx7),打赏主播,花光所有微信账户的钱(九百多),被我发现后,3月8号经与快手公司联系,按照快手公司要求,提供了本人户口本,孩子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孩子学生证(有照片及学校相关信息),能反应父女关系的出生证(父母双信息都在上面),孩子手持出生证的照片,我的银行卡,开户行,开户行行号,打赏记录单,我的手机号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快手要求打税20%给他们后返还,我也答应了,再签订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也签字画押了,末了快手变本加厉,让本人手持保密协议拍照给他,过份至极,本人已提供上述证明文件,足矣证明事情,孩子把自己的生活费打赏到只剩下几块钱,我们批评了孩子,孩子也知道错了,我们只是扣税后拿回自己的钱,快手公司只是一个普通法人企业,在足以证明事实经过,消费记录,父女关系,证据确凿的前提下,过度索要客户信息,我们只是犯错了,又不是犯法了,我凭什么手持保密协议拍照给你?保哪门子密啊?请问快手公司相关负责人,我提供了这么多东西给你们,你们怎么不手持保密协议拍照给我?莫名其妙,我拒绝这一不合理要求,所以事发至今,快手不予处理,对客户维权过度设置障碍,严重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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