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主播。
据了解,2020年,人社部等部门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信息主播。其中,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带货主播成为正式工种。而这一新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终于出台。
根据定义,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主播。
标准显示,其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轻工企业投资发展协会、炫一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播主体公司)、阿里巴巴等;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字节跳动、美腕等主播。
新华社照片
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包括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主播。标准将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三个工种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平台管理员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标准显示,对互联网营销师的基本文化程度要求为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主播。职业能力特征要求具有较强的学习、理解、分析、计算及判断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色觉正常、语言表达正常,手指、手臂灵活,形体动作协调性好。
除了职业道德、营销基础知识外,基本要求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二十多项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主播。
在职业技能考核中,标准从工作准备、产品信息收集、产品确定及规划、直播营销、视频创推等多个方面,对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四个工种的职业技能提出了详细的考核要求主播。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企业让旗下从业者参与相关职业认定考核主播。10月14日,辛选集团第一批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在辛选直播基地正式举行。这是辛选集团获批“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后的首次考试,也是广州市“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本次辛选集团共组织30名新晋主播参加了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操考核现场,考生们需要在1个小时内完成3个模块的任务,包括直播场景搭建、模拟直播、直播复盘。
采写:南都记者 汪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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