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消息,无业青年闫某某,成为直播平台主播家族长后,通过平台直播APP等招募女主播,引诱女主播在平台向不特定公众直播淫秽色情表演,并从平台提现的主播打赏中获取分成,结果因触犯法律获刑主播。11月30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闫某某违法所得二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无业青年闫某某联系蝴蝶直播(后称玫瑰直播、花朵直播、玲珑直播)平台客服成为主播家族长,利用平台直播APP、主播管家APP招募、管理女主播魏某某、袁某某、孙某某等人,引诱女主播在平台向不特定公众直播淫秽色情表演,闫某某则从平台提现的主播打赏中获取5%至10%的分成主播。期间,居民谢某某在位于合肥市瑶海区的家中观看平台淫秽色情表演,并对女主播魏某某进行打赏。截至案发,被告人闫某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元左右,均挥霍殆尽。6月11日,公安民警将闫某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招募、管理女主播在网络上向不特定人进行及时性的同步淫秽表演,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主播。被告人闫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闫某某有犯罪前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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