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成功MCN。文|葱白 江泓8万坑位费却只卖了800元的护肤品、协议指定的知名导演直播带货却变成了录制预热视频?遇到这类事,品牌方能不能进行合理维权?答案是肯定的。
今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上述案件始末,在微博引发1亿+阅读关注,也揭开了直播带货的“虚假面具”MCN。
根据案件详情,2020年7月,某护肤品公司(下称品牌方)与某经纪公司(下称MCN)签订《推广合作协议》,约定MCN为品牌方直播推广某氨基酸洁颜蜜,协议指定达人为“广东某神”(昵称),直播合作搭档:导演王某MCN。此项推广服务费为(含税)82820元。
▍截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
然而,在品牌方按约支付推广服务费后,该MCN却又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了《合作推广协议》,约定由后者安排直播销售活动,该网络科技公司收取推广服务费(含税)53000元,其余内容与《推广合作协议》一致MCN。
据悉,直播当晚,上述网络科技公司安排了某平台千万粉丝级主播“广东某神”进行直播推广活动MCN。该护肤品产品的推广时段开始时间为当晚凌晨00:07左右。但是,在直播该款产品期间,协议约定的导演王某并未出镜,且产品最终的销售额仅为6瓶,共计800余元。
由此,该品牌方将MCN告上了法庭,要求后者赔偿相应损失9.7万元,并要求网络科技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MCN。
该案例经上海市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协议中虽未约定具体推广时段,但是将产品销售安排在凌晨,有悖消费者购物习惯,不利于实现合同目的,被告(MCN)存在履约瑕疵;此外,导演王某作为公众人物,具有宣传和推广效应,是原告(品牌方)在选择直播场次及评估推广费金额的重要因素,其在直播过程中始终未出镜,属于被告未完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履约行为存在瑕疵,构成违约MCN。
综上,上海市宝山法院最终判定该MCN公司赔偿品牌方服务费损失及各项费用共计3.5万元MCN。
化妆品企业频繁“被坑”
据行业人士介绍,通常直播带货的收费模式大致有两类,一类是坑位费+抽成,另一类是单纯抽成MCN。所谓“坑位费”即主播带货商品需要支付的费用,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而抽成比例则从20%到50%不等。
而上述案例中的情形只是直播乱象中的冰山一角MCN。经青眼梳理发现,不少品牌方均遭遇了“花了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坑位费,最终却只换来了寥寥无几的销售额”的情况。
典型如,知名财经作家吴晓波的直播带货“翻车”事件MCN。多家媒体的公开报道显示,去年7月,吴晓波在一场直播中,仅卖出了15罐奶粉,还退了3罐,最后仅成交了12罐,此外,还有相关参与的商家称,“付了60万元坑位费,但是实际成交5万元都不到。”而去年8月,在“芒果TV好物”抖音直播首秀中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公开报道称,当场直播的坑位费为20万,但这场直播带货成绩却显示,一款钻戒商品仅成交2单、848个商品访客和最终6444元的支付金额。
根据青眼不完全统计,除上述案例外,小沈阳、肖骁、李湘等知名艺人均出现过直播带货“翻车”事件MCN。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7成是化妆品相关企业。“在直播带货中,化妆品行业一直是‘刷单炒信’的重灾区。”一位行业人士如是说道。
在直播“翻车”的另一面则是,不少MCN机构为了保证销量,就提出了“坑位费+提成,并承诺保底一定的销售额,如果做不到就退服务费”的方案MCN。然而,这一方案的背后则是产生了“刷单”的乱象。典型如,歌手杨坤在去年的一场直播中就被多名商家怀疑有“刷单”行为,彼时有商家称,“交了10万坑位费,当晚的销售很好,但是后来却遭遇了大量的退货。”目前,杨坤方、MCN机构、商家三方各执一词,该事件结果还暂未公开。
正是由于直播中存在着大量的违规行为,导致不少商家被坑,因此,上述护肤品公司控告MCN公司的案例被曝光后,就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MCN。今日下午16时许,#8万请千万主播带货只卖出6瓶护肤品#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根据上观新闻的报道,上述案例中的主播即为在快手平台上拥有上千万粉丝的“广东雨神”以及香港著名导演王晶。
▍截自微博
重拳出击MCN,严管直播乱象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被公开的案例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论案说法》栏目中的代表案例MCN。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以此案作为典型代表案例并公之于众,当下各级监管部门对于直播乱象的整治力度与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据悉,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MCN。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毋庸置疑,直播带货中的违规行为已成为当下监管部门中的重点关注对象。
今年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对网络中存在的“大数据杀熟”、“二选一”、虚假宣传、刷单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各类表现形式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行为规范的限定MCN。就在前日(12月22日),中央网信办在召开的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中,也部署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的专项行动。
不仅如此,近日轰动全社会的“薇娅偷漏税被罚”事件,也给以行业明显的“直播带货行业需规范发展”的强烈信号MCN。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昨日(12月23日),浙江消保委通报了今年双十一期间的消费体察结果,指出5大电商平台的数位主播在直播期间存在的违规行为,其中淘宝“直播一哥”李佳琦被“点名”,由此也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
▍截自浙江消保委微信公众号
有行业资深人士认为,一方面,国家通过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法规以约束直播带货行为的规范化;另一方面,近期监管部门采取的一系列对头部主播的严管动作也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MCN。“直播野蛮生长时代真是要结束了,相关企业都不能再抱有侥幸心理了。”
不仅如此,从上述案例中亦可窥见的是,商家一旦发现了在直播环节中遭遇了不公行为,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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